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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应该增强八个意识
作者:冯永军  发布时间:2015-03-20 16:24:09 打印 字号: | |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基层法官,只有不断增强八个意识,才能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群众权益、推动改革发展。

  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政治素质是基层法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素质。当前社会上各种思潮涌动,诸多势力缠结,给人们的理想信念、价值观、世界观造成了猛烈而巨大的冲击。面对这种形势,基层法官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才能使自己更加纯洁、更加富有战斗力。大的方面来说,就是要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高度清醒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经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小的方面而言,就是要积极主动地与地方党委和院党组保持一致,坚决服从党委领导和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对于组织的决定和工作安排,即便有不同意见也应先执行后反映或者边执行边反映,绝不能讲条件、打折扣,推三阻四,更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阴奉阳违,也不能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不动,甚至推也不动,无视领导、无视组织,影响整个工作的布局和开展。

  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意识,首先要明确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就是要为发展大局服务、为党委中心工作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这为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依法审理、执行各类案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大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使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诚心诚意地服务企业发展,提出合理的管理意见和建议,引导其健康竞争、合法经营,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把工作重心沉下去,把司法服务送下去,努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积极主动采取多种便民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弱势帮扶,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一切服务群众。针对人民法院存在的坐堂问案多,送法服务少,被动应付多,主动化解少的问题,要以“一乡一庭”设置为契机做好民调指导工作,提前化解矛盾,避免成诉,从而缓解案件长过快的压力。

  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首先要消除职业麻木感。对于基层法官,每天做的多是重复性工作,容易产生懈怠心理和厌烦情绪,要始终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换位思考”的思维,不带情绪办案,不带情绪待人,努力做到始终如一,坚决克服和消除“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不良心态。其次要认真履行职责。每位法官的岗位不同,职责也不同。要摒弃打工心态,把工作当成事业,落实工作责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法院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不论事大事小,事重事轻,事急事缓,都要认真扎实去办,特别是遇到困难和矛盾时不能绕道走,不能上推下卸,要保持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干劲,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在其职、尽其责。

  四是要增强担当意识。担当凝聚力量,成就事业,决定成败,推动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作为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对于基层法官来说,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根本的担当。这是司法工作的社会责任,是义不容辞的。毋庸讳言,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人民群众的确也怨言颇多,这就要求基层人民法官学会正视和担当。面对社会各界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要主动接受监督,不遮不掩,虚心接受,积极改进,这样才能赢得全社会更多的支持和包容;面对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要积极提供援助,不推不拖,善于疏导,共同解决,这样才能提升当事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面对发生的瑕疵错案,要敢于承认错误,不躲不闪,立行立改,吸取教训,这样才能减少群众的信访奔波,树立法院的权威和威信。

  五是要增强质量意识。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是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审判质量不高不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非法行为得不到应有制裁,还直接损害司法形象、削弱法律权威。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多为普通的刑民事案件,办案质量是否过硬更多体现在日常工作细节中。比如,有的审理报告、裁判文书,错字、别字时有发生,甚至关键词语都表述错误,这最直接反映的就是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要切实把质量意识贯穿到整个司法过程,学会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只有这样才能办出更多的精品铁案。要在提升办案能力上下真功。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先进谈经验”“先学教后学”等学习培训模式,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拓宽学习平台,确保办案能力都能更上一层楼。要在案件质量评查上下真功。认真落实好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改进评查方式,完善评查内容,对影响办案质量的程序、实体等相关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发挥把关、监督、纠错的职能作用。要在深化司法公开上下真功。司法公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目的就是实现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提质量。基层人民法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和总体工作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地扎实推进。

  六是要增强效率意识。影响办案效率的因素有很多,但不外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内部方面,要认真落实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案件繁简分流、小额诉讼制度等机制,尤其是对于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改革试点的法院,要认真做好简易程序适用过程中的创新、尝试工作,依法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当庭宣判率,力争在审限内缩短办案周期,尽快实现当事人诉讼权利;要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做好审判执行各环节衔接和部门协调配合工作,防止办案过程中出现脱节、断节问题,确保案件流转顺利畅通。外部方面,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尤其是涉及到疑难复杂案件,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既杜绝和减少了案件发还和改判情况发生,又防止了案件久拖不决。要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扩充调解力量,发挥各方优势,尽快解决矛盾纠纷;要做好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工作,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知能力,明确有关责任和义务,合法理智地行使诉讼权利,积极配合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效率。

  七是要增强窗口意识。窗口展现形象,形象树立威信。每一位法院干警都是一扇窗口,每个人汇聚的形象就是法院的整体形象。法官的形象既是一个人内在品格的反映,也是道德水准的外在表现,对司法公信力影响极大。因此,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务必增强窗口意识和形象观念。对待当事人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认真耐心地聆听每一方当事人的诉愿和理由,遇到言辞激烈、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要保持冷静,不得与其发生争执或不理不睬,同时做好劝慰工作,处处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切实树立法官的公正形象;要自觉做到着装整齐规范,仪表端庄自然,举止文明得体,精神饱满集中,心态低调平和,态度诚恳热情,尽量使用便于理解、易于接受的语言与当事人交流,切实树立法官的文明形象。要坚定不移地站在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诚实待人、恪守信用,坚决不作感情和欲望的奴隶,切实树立法官的诚信形象,努力实现以公正取信于民,以文明赢得尊重,以诚信促进公信。

  八是要增强纪律意识。严明的纪律是确保法院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胆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和改进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要不断加强纪律作风教育,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制度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认真从中央政法委和省政法委及市中院通报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切实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和人民法院的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的同时,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机制,通过个别谈心、提醒劝诫等教育方式,帮助具有小毛病的干警及时纠正错误、改进不足,防止小毛病发展为大问题。要杜绝泄露审判秘密,跑风漏气,出卖组织,出卖同事,向当事人邀功买好。要发挥纪检监督职能,对干警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来源: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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