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随笔
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 努力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执法办案中
作者:冯永军  发布时间:2015-03-23 15:01:08 打印 字号: | |
  党的群众路线核心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人民法官,只有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群众观念,牢记为民宗旨,才能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执法办案中,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拉近群众距离,实现法官角色认可。世界上最近的距离是心与心的距离,最远的距离也是心与心的距离。作为人民的法官,要取前者而弃后者,全方位体现法官的人民性,努力在拉近与当事人心与心的距离上动脑筋、下功夫,这就需要我们摆正位置、放下架子,端正态度,坚决杜绝高高在上、趾高气扬、目空一切的衙门作风。在与当事人接触中,不论职位高与低、不论身份贫与富,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坚决摘掉“有色”眼镜。要在认真阅卷,做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学会耐心倾听、细心了解当事人的诉求,真正把案情的矛盾症结、来龙去脉掌握透、把握准。对于存在不合理诉求的当事人,要运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话语、易于接受的方式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其作出理性选择,避免其在实现诉求过程中绕弯路、走偏路。通过这些,促使法官的职能角色得到当事人认可,不仅拉近了群众距离,同时还为下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奠定了良好基础。

  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帮助解决困难,形成思想感情认同。要立足本职,帮助当事人解决好诉讼难题。以案结事了为终极目标,坚持把当事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认真对待,主动体谅他们的痛楚、难处,利用法治思维帮助他们出点子、想办法,千方百计地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促进和谐。要延伸职能,帮助当事人解决好诉讼之外的难题。利用办案、回访之机,尽多询问了解当事人存在的困难,在能及范围内,主动协调有关行政部门,形成群众工作合力,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就业、子女上学等问题,以实际行动多做顺民意、惠民生的好事、实事,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形成人民群众在思想感情上的认同。

  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公正廉洁办案,赢得群众信任信赖。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既赋予了法官神圣而光荣的职责,同时也对法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强化公正廉洁意识,始终坚持法律意志,坚守道德底线,坚持独立审判,排除一切不正当干扰,努力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司法,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廉不公的问题。要坚持依法办案,正确处理好法、情、理的关系,在正确严格适用法律的同时,还要注重做到合情合理,既要避免脱离法律办案,又要避免成为死抠法律条文的工匠和操刀手,尽心尽力办精品案、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大力深化司法公开,虚心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办案质量和司法作风,切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展示司法形象,促进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提供诉讼便利,提升群众满意指数。加强立案窗口服务建设,落实好八项“一站式”和承诺服务制度,对立案所需材料、注意事项进行一次性告知,切实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误一个工、少操一份心。加强巡回审判工作,针对涉及伤残、老人、孕妇等诉讼主体和邻里关系、赡养、抚养等纠纷,主动上门服务,让这些当事人不出家门也能打官司。开设诉讼“绿色通道”服务,针对农民工讨薪、消费、土地等纠纷,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快结等“五快”案件处理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加大对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倾斜力度,对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诉讼的,依法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制度,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也能打得起官司,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永科
联系我们